尽管此次汽车消费税调整对消费者的购车决定影响力可能较为有限,但也表明了政府提高燃油效率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坚定决心。
一段时间以来,关于汽车消费税如何调整的猜想终于尘埃落定。8月13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: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。
这是国家自2006年4月1日以来第二次调整汽车消费税税率,目的是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,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消费。
但有关专家认为,如果仅靠单独地实施新的税率,汽车消费税调整对消费者的购车决定影响力可能较为有限,从而难以充分达到提高燃油使用效率和节省能源的预期效果。通过引入燃油税机制可能更容易实现这一政策目标,因为相对于一次性征收的汽车消费税,燃油税将对消费者产生持续性影响。
无论如何,此次调整都表明政府已向消费者和生产者发出了明确的信号,调整汽车产业结构,向提高燃油效率的战略过程已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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